被逮捕或被警方传召问话是一段充满压力的经历,而在最初几小时内做出的决定可能对你的案件结果产生深远影响。马来西亚法律为被拘留者提供了几项重要的保护措施,但这些保护只有在你了解并主张它们时才能发挥作用。
保持沉默的权利或许是最基本的保护。根据联邦宪法第5条,你不能被强迫做出自证其罪的陈述。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要求你在回答问题时陈述真相,但你无须回答可能使你面临刑事指控的问题。实务上,你应该在向警方做出任何陈述之前先咨询律师。
获得律师代表的权利受到宪法保障。如果你被逮捕,你有权联系你选择的律师。警方必须给予你合理的律师接触机会,你应该尽早行使这项权利。律师可以就你是否应回答问题提供建议,确保你的陈述被准确记录,并保护你免受程序违规的影响。
警方拘留的期限受法律限制。根据刑事程序法典,警方可以拘留你最多24小时用于调查。超过此期限,警方必须将你带到推事面前并申请扣留令。扣留期按阶段批准,调查官必须说明理由。你的律师可以反对扣留申请并争取释放。
如果你被控告,你有权了解控状的具体内容并准备辩护。控方承担举证责任,必须证明控罪 beyond reasonable doubt。你无须证明自己无罪。这一原则,即无罪推定,是刑事法的基石,适用于程序的每一个阶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