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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你在马来西亚的雇佣权利

雇佣法 · 2025年3月8日

1955年雇佣法令是管辖西马和纳闽雇佣关系的主要立法。该法令列出了雇主必须遵守的最低标准,了解这些基本保障是识别自身权利是否受到侵犯的第一步。

工作时间是常见的混淆领域。根据该法令,标准工作周不得超过48小时,雇员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(不含休息时间)。加班工资必须至少按正常时薪的一点五倍计算。休息日和公共假日工作的工资率分别提高至双倍和三倍。

解雇和辞退可能是雇佣法中最具争议的方面。雇主在解雇雇员之前必须有正当理由或合理原因。如果你认为自己被不当解雇,可以在解雇后60天内向工业关系总监提出申诉。此期限是严格的,错过期限可能导致你失去通过此渠道追讨权利的机会。

产假权益在近年的修订中得到了大幅提升。女性雇员现在享有98天的有薪产假,较之前的60天有所增加。雇主不得在雇员休产假期间或怀孕期间将其解雇,除非解雇原因与怀孕完全无关。

如果你遇到未支付工资、超时工作未获补偿、或雇主单方面更改雇用条款等情况,建议尽早咨询律师。马来西亚的工业法庭为雇员提供了一条追讨权益的法律途径,但及时采取行动至关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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